在青岛买房用公积金贷款这些事你需要知道

2021-12-31 10:00:45    来源:网络

今天小编给青岛的朋友们科普一下关于买房用公积金贷款的小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

在青岛买房用公积金贷款这些事你需要知道    

一、关于贷款条件:“认房认贷”

    

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关于贷款额度:经济适用房贷款不高于缴存余额的20倍,商品房贷款不高于缴存余额的15倍。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即二手房),房龄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

    

三、关于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还贷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并参照借款申请人的意愿由公积金中心综合确定,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

    

(三)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

    

(四)组合贷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保持一致。

    

四、关于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3.25%,二套房为3.575%。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青岛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的利率为3.25%,二套房为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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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思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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